律师观点分析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中,对“幼女”年龄的“明知”是构罪的关键。2023年,由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网络交友引发的强奸案”在广东深圳宣判,因骨龄鉴定显示被害人已满14周岁且系自愿,检察院最终撤诉,被告人无罪获释。
2022年底,男子丁某(化名)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女孩小曼(化名)。聊天中,小曼言语成熟,自称在外流浪,希望丁某收留。两人见面后自愿发生关系。次日,小曼因琐事生气报警。警方调查时发现,小曼户口本显示其生于2009年,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丁某随即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丁某的家属找到了赵飞全刑事律师。作为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赵飞全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核心不在于性行为本身,而在于丁某对幼女身份是否“明知”以及小曼的真实年龄。
赵飞全律师第一时间申请对小曼进行骨龄鉴定。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骨龄鉴定书》显示,小曼摄片时骨龄为16.5±1.0周岁,已满14周岁。同时,律师调取了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小曼一直刻意隐瞒真实年龄,且其谈吐方式、生活作息(如单独离家、使用手机)均远超一般幼女的心理成熟度。在庭审辩护中,赵飞全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前提是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本案中,丁某基于被害人的外貌、谈吐及自我陈述,根本无法推断其未满14周岁。在被害人已满14周岁且自愿的情况下,丁某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机关经补充侦查后,完全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丁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让身陷囹圄的丁某重获自由,也展现了一名专业的刑事上诉律师在证据挖掘和法律适用上的深厚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