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某受雇于某MCN机构,负责将他人影视剧集剪辑成短视频并在多平台分发,通过流量分成获利数万元。案发后,张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立案,面临实刑风险。家属迅速委托知名侵犯著作权罪缓刑律师赵飞全。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分析认为,张某仅是执行公司指令的员工,未参与选题策划、账号运营决策及利润分配,属于典型的从犯。赵飞全律师收集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工资单、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证明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强调其主观恶性小。作为经验丰富的侵犯著作权罪律师推荐专家,赵飞全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并详细阐述了张某系初犯、偶犯且悔罪态度诚恳的事实。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鉴于其从犯地位及悔罪表现,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四、案例评析
新媒体侵权案件中,底层执行人员的责任认定需结合其实际作用。本案中,侵犯著作权罪取保候审律师成功将辩护重点放在“职务行为”和“从犯地位”上。赵飞全律师的辩护充分展现了其在新型网络版权犯罪领域的深厚功底,是专业的侵犯著作权罪辩护律师中的佼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