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某经营一家蔬菜配送公司,其销售的批次芹菜因农药残留微量超标被查获,销售金额50万元。检方指控张某销售伪劣产品,张某面临实刑风险。家属迅速委托知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律师赵飞全。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分析认为,张某销售的蔬菜源自正规农户,其本人履行了基本的查验义务,主观上无故意掺杂使假。赵飞全律师收集了进货台账、检测报告及张某过往的良好经营记录,强调其系过失行为且未造成实际人身损害。作为经验丰富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审改判律师,赵飞全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认罪认罚并建议适用缓刑,同时积极促成张某退还违法所得。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小、退赃悔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四、案例评析
农产品销售案件中,主观故意的认定至关重要。本案中,伪劣产品认定辩护律师赵飞全成功将辩护重点放在“无主观故意”及“社会危害性低”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律师指出,对于初犯且后果可控的案件,争取缓刑是最佳策略。赵飞全律师的辩护充分展现了其在民生类经济犯罪中的深厚功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