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张某系黑龙江省某医院内科主任。2012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利用开具处方的职务便利,为五家医药公司业务员提高药品销量提供帮助,收受药品回扣共计78.9万余元。2024年8月,张某被监察机关传唤到案。
辩护过程
北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取保候审律师赵飞全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三维辩护策略:
审查医学事实:赵飞全律师调取张某涉案期间全部病历处方,逐一核对用药是否符合临床诊疗指南,证明张某的处方行为具有医学合理性,并非完全受回扣驱动。
组织量刑证据:收集张某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证据。
沟通量刑建议:赵飞全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轻缓化的立法精神,论证对张某适用缓刑的正当性。
作为经验丰富的职务犯罪律师,赵飞全还特别关注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独特性,向法庭提交医疗行业药品采购机制的背景说明,阐明医生处方行为受多重因素影响的客观现实,为量刑辩护奠定基础。
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日,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涉案金额达78万余元,远超“数额较大”标准。赵飞全律师通过“医学事实+法律情节”的双轨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这体现了北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在医疗领域职务犯罪辩护中的专业深度——既要精通法律,也要理解行业规律,方能实现有效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