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陈某在明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自己及亲属、朋友,或者通过“黄牛”寻找的往返海南人员的离岛信息及免税额度,在海南免税品销售实体店及线上APP渠道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陈某支付货款后通过自提或邮寄方式收货,并通过其开设的实体店铺、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进行二次销售。经核定,其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共计1142件(套)用于销售,偷逃税款人民币14.8万余元。另查明,陈某曾因走私化妆品等物品于2017年、2018年、2020年被海关三次行政处罚。
辩护过程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发现,陈某虽曾三次因走私被行政处罚,但此次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主动退缴全部偷逃税款。
赵律师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指出:第一,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第二,陈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第三,陈某主动退缴全部偷逃税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从轻处罚。
作为北京走私罪律师,赵律师还提交了陈某的退赃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赵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的典型案例。赵律师通过精准把握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成功为有三次行政处罚前科的当事人争取到拘役刑,体现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