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6月,晁某某自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多家企业推介“智能温室”建造的“订单农业”项目,宣称该项目是“国家支持的数字农业示范项目”,有政府专项补贴和无息贷款政策。为获取企业信任,晁某某带领意向企业考察拟建地,出示租地合同及伪造的“农业专项政府补贴方案”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时,晁某某要求企业必须从其指定的某温室工程公司采购材料,该材料每平方米比市场价高出100元。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签订施工协议并垫资施工后,晁某某失联,800万元材料款被打入指定供应商账户。
辩护过程
受害企业报案后,家属委托了虚构项目合同诈骗律师赵飞全代理追赃事宜。赵律师第一时间协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指出:本案是典型的虚构项目型合同诈骗。晁某某通过伪造政府补贴文件、虚构“订单农业”项目、指定高价供应商套现等手段骗取财物,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两高”关于涉众型案件的处理规则,在被害人分散且无法逐一核实的情况下,可通过银行流水记录、被告人记账凭证、同案犯供述与被害人群体抽样陈述印证等方式综合认定犯罪总额。
作为加盟合同诈骗律师,赵律师还推动检察机关重点核查了资金流向:晁某某与指定供应商事先达成“返点”协议,供应商收到800万元货款后,将其中230万元通过多层转账打入晁某某私人账户,双方共同瓜分赃款。
判决结果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晁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晁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为7家受害企业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虚构政府补贴项目的合同诈骗案。赵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涉众型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则和资金流向追查,成功为受害企业挽回部分损失,体现了虚构项目合同诈骗律师在追赃挽损中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