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刘某(化名)参与诈骗团伙,通过冒充证券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拉人入群,协助他人实施“冒充公检法”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2020年9月,刘某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刘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辩护过程
冒充公检法诈骗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从犯地位+自首认定+退赃退赔”的三位一体辩护策略。
第一,争取从犯认定。赵律师通过调取通话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确认刘某仅负责拨打电话、未参与诈骗分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争取自首认定。赵律师调取了刘某的到案经过,证明其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条件,可从轻处理。
第三,全额退赔违法所得。赵律师指导刘某家属筹措资金,全额退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展现悔罪诚意。
在庭审中,赵律师援引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刘某的行为虽涉嫌“对不特定多数人诈骗”,但其在犯罪中仅起到次要作用,并未直接控制赃款,罪责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系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等从宽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案例评析
本案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律师在涉众型诈骗案件中成功争取缓刑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通过对从犯地位、自首情节的精准把握和全额退赃的积极争取,成功将当事人从十年以上重刑的指控争取到缓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