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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走私犯罪洗钱罪案——赵飞全律师无罪辩护未果,助力被告人获减轻处罚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01日 1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陈某,女,1985年3月出生,系某贸易公司财务人员,户籍地为某省某市某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陈某的表哥林某(化名,另案处理)从事走私普通货物犯罪,为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多次找到陈某,要求其利用所在贸易公司的对公账户,接收走私货物销售后的赃款,再通过公司正常经营流水拆分,将赃款转移至林某指定的多个私人账户,承诺给予陈某每月2万元的好处费。

陈某在明知林某从事走私活动,且转入公司账户的资金系走私赃款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按照林某的要求,先后协助转移走私赃款共计320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元。期间,陈某通过虚构货物交易合同、虚设债权债务等方式,掩盖赃款的来源和性质,规避金融监管。2025年4月5日,公安机关在查处林某走私案件时,发现陈某协助转移赃款的线索,将其抓获归案,依法扣押作案电脑1台、公司财务账本1册及非法获利12万元。

2025年5月20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陈某犯洗钱罪,认为其协助转移走私犯罪所得320万余元,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并处罚金。陈某被抓获后,其家人立即意识到需要请专业的洗钱罪律师介入,经朋友推荐,委托了专注于洗钱罪案件辩护的赵飞全律师,担任陈某的辩护人,开展刑事辩护工作,这也充分体现了洗钱罪请律师的重要性。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资深的洗钱罪律师、洗钱罪案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多次会见陈某,详细了解其与林某的关系、协助转移资金的具体流程、对走私赃款的认知程度等细节,随后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包括走私案件卷宗、资金流水、虚构的交易合同、财务账本、讯问笔录等,结合最新洗钱罪司法解释及跨区域洗钱案件的司法实践,制定了“先无罪辩护、后罪轻辩护”的双重策略。

首先,赵飞全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意见:陈某虽协助林某转移资金,但林某的走私行为尚未被生效判决认定为犯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认定洗钱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但本案中上游走私犯罪尚未审结,无法确定林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构成洗钱罪。同时,陈某系受林某胁迫,其作为公司财务人员,若不配合林某的要求,可能面临失业及人身威胁,主观上不具有积极追求洗钱结果的故意。

其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情节严重”,赵飞全律师提出反驳意见: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洗钱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具有相关情节的才认定为“情节严重”,本案中陈某协助转移的赃款为320万余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不应加重处罚。同时,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全部非法获利,认罪态度良好,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林某走私犯罪的初步证据,认为林某的走私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使尚未生效判决,也可认定上游犯罪事实成立,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赵飞全律师结合最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例外规定,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辩论,虽无罪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成功说服法院认可陈某的坦白、退赃、初犯等从轻情节,同时否定了“情节严重”的指控,充分展现了洗钱罪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此外,赵飞全律师还提交了陈某的工作证明、无犯罪前科证明,进一步佐证其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充分听取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及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认为:林某的走私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尚未生效判决,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情节严重”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主动退缴全部非法获利,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退缴的非法获利1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作出后,陈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自愿认罪服法,公诉机关亦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陈某及其家属对赵飞全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高度认可,认为在案件中找对洗钱罪案件律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案例评析

本案系一起协助走私犯罪洗钱的典型案件,涉及上游犯罪未生效判决情况下洗钱罪的认定,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及跨区域洗钱案件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误以为上游犯罪未判决就不构成洗钱罪,实则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这也凸显了专业洗钱罪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的重要性。

赵飞全律师在本案中采取“先无罪、后罪轻”的辩护策略,虽无罪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精准抓住“情节严重”的认定漏洞,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减轻处罚及缓刑,充分体现了洗钱罪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本案提醒我们,公司财务人员、资金中介等群体,切勿因亲友关系或贪图非法利益,协助他人转移不明资金,尤其是明知资金系走私、诈骗等上游犯罪所得时,更要坚决拒绝,否则可能构成洗钱罪。

此外,本案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坦白、退赃、初犯的洗钱罪被告人,司法机关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因此,当事人在涉及洗钱罪案件后,应及时找专业的洗钱罪律师介入,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非法获利,才能最大限度争取从宽处理,这也是洗钱罪找律师的核心作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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