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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猥亵儿童罪减轻处罚案|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律师:从重情节抗辩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1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赵某(化名),男,1988 年生。因对邻居 10 岁女童实施猥亵行为,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猥亵儿童罪,且认定属于“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依法应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案件后果严重、量刑起点极高,家属万分焦急,第一时间委托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律师赵飞全律师介入,核心辩护目标为:打掉 “公共场所当众” 加重处罚情节,实现刑期大幅降低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猥亵儿童罪律师,围绕 “公共场所当众” 这一关键加重情节,展开精准、有力的法律抗辩:


  1. 场所性质抗辩事发地点为居民小区封闭单元楼道,属于相对私密、相对封闭的空间,并非面向社会开放、不特定人员可随意进出的公共场所,不具备 “公共场所” 的开放性特征。

  2. “当众” 要件严格认定案发时无第三人在场,无其他住户经过、无被不特定多数人目睹的现实可能性,不符合刑法及司法解释对 “当众” 实施猥亵的从严认定标准。

  3. 成功排除加重情节通过上述两点核心论证,依法排除 “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加重处罚情节,将量刑区间从五年以上拉回五年以下法定刑档次。

  4. 积极梳理从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家属积极向被害人一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已取得被害人监护人的书面谅解,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5. 明确量刑建议赵飞全律师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与量刑规则,向法庭明确提出:对被告人在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不认定 “公共场所当众” 加重处罚情节

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最终判决:

被告人赵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猥亵儿童罪律师针对加重处罚情节成功抗辩、实现大幅减轻处罚的典型标杆案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律师,牢牢抓住 “公共场所”“当众” 两个法定要件,严格依照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标准进行精细化辩护,成功打掉五年以上加重情节,直接将刑期从重刑区间降至两年多,实现了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从轻、减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猥亵儿童罪常见加重情节包括:公共场所当众、多人或多次、手段恶劣、造成儿童伤害后果等。猥亵儿童罪律师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依法严格审查证据、精准剔除不实、不当的加重情节,守住量刑底线,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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