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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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全景与律师代理策略

发布者:陈丹萍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764人看过 举报

2026-02-03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因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关系解除及薪酬结算引发的复合型劳动争议。甲方提出五项仲裁请求,涉及克扣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年休假工资及社保补缴。双方律师围绕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展开多维度专业对抗。

关于工资差额争议:甲方主张乙方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每月克扣工资200元,合计1800元。甲方律师通过提交工资条及与乙方法定代表人陈庭的谈话录音,成功还原事实本质——双方虽约定由乙方先发放"社保补贴"(每月1000-1200元),后再从工资中扣除社保费用,但乙方实际扣除的金额包含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每月1260.74元),实质构成变相降低工资待遇。乙方律师抗辩称工资调整系双方商议结果且甲方从未提出异议,但仲裁庭未予采信,最终裁决乙方补足工资差额746.66元。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甲方主张2025年3月5日至6月19日期间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3540元。甲方律师主张按实际月工资6600元计算。乙方律师提出双重抗辩:一是主张系甲方恶意拒绝续签;二是关键性地提出计算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基础工资2500元而非实际发放金额。仲裁庭最终采纳乙方律师关于计算基数的观点,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合同约定工资为标准,结合甲方实际工作至2025年6月17日的事实,核算二倍工资期间为2025年4月4日至6月17日,裁决金额为6149.43元,显著降低了乙方的赔偿数额。

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此项构成双方律师代理工作的核心攻防战场。甲方主张乙方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索赔19800元。甲方律师提交了与乙方工作人员向晶晶的微信聊天记录及2025年6月16日谈话录音,其中明确记录乙方法定代表人以"业务不佳"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律师则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抗辩,主张系甲方于2025年6月16日自行提出离职,后反悔拒绝上班,属主动离职行为。仲裁庭经审查认定,乙方提交的聊天记录中关于离职事宜的表述均为向晶晶单方陈述,甲方并未确认离职意向,且乙方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业务不佳"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具体事实。基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仲裁庭对乙方律师的抗辩不予采信,认定乙方解除行为违法。在赔偿金额计算上,采纳甲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5921.77元的标准,结合工作年限(超过一年不满一年半),裁决乙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765.31元(5921.77元×1.5个月×2倍)。

关于年休假工资:甲方主张2024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3034.48元。乙方律师提出甲方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2个月的抗辩,并提交社保参保证明作为证据。仲裁庭经核算确认,甲方至2024年12月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刚满12个月,依规定不享有2024年度年休假,故驳回该项请求。

关于社保补缴:甲方要求补缴2024年3月及2025年6月社会保险。乙方律师主张该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仲裁庭依法不予处理。




三、裁决结果

基于上述认定,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

乙方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支付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工资差额人民币746.66元;支付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6149.43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17765.31元。同时驳回甲方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律师专业作用评析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劳动法律师在争议解决中的关键价值。

甲方律师通过系统性的证据组织策略,成功固定了劳动关系解除的主动权归属。在"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边界上,甲方律师准确把握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精神,通过录音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有效反驳了"主动离职"的抗辩,为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获得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工资差额争议中,通过揭示"社保补贴"背后的实质扣款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薪酬权益。

乙方律师虽然在"主动离职"这一核心抗辩上因证据瑕疵未能获得支持,但在技术层面的法律适用上展现了专业价值。一方面,成功将二倍工资计算基数从实际发放工资(约6600元)压缩至合同约定工资(2500元),直接减少赔偿金额约1.7万元;另一方面,通过精确的社保缴费年限计算,排除了甲方的年休假请求,有效控制了用人单位的赔偿风险。

本案裁决结果体现了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证据攻防、举证责任分配及法律解释技术的专业运用,最终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用人单位合理诉求之间实现了平衡。


2004年获得法律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之后开始从事企业法律相关工作,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北京京师(杭州)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从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97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浙江从聿律师事务所
1330120********97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