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设工程许可等规划审批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呢?建设工程许可的办理有没有有先后顺序呢?详解如下!
第一、首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以划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办理。
第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规划的有关部门是当地的城乡规划局。
第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建设工程开工前,《建筑法》第8条;这个办理是在当地建设局。
这三个许可证是有逻辑的,法律只写了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无效,而未写未办理其他手续合同无效是因为只有拿到了用地规划许可,才可能拿到工程规划许可,没有用地规划许是不可能有工程规划许可,当然这二个规划许可都拿到了,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影响工期,在后面会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