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弟弟因犯罪被一审法院判刑,想上诉可又怕上诉后加重判决怎么办:
答:“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上诉人上诉不得加重刑罚,通俗的说如果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没有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案件,第二审法院即始觉得一审法院判的过轻,也不能加重处罚,最重只能维持原判,也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方式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个原则解除了刑事被告人的后顾之忧,鼓励上诉人对于不公通过上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督国家司法公正!
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如果因自己行使自已的法定权利而受到惩罚,权利也就不能称之为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