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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阳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中路600号绿地中心B座9层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公司法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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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中的“调整工作岗位”应当如何理解?
【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劳动工伤,律师服务,民事诉讼法查看:518次2019-12-06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