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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2017年11月06日 | 发布者:左明超 | 点击:45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桂林市                         ,建筑面积约              。

入住时水表度数         ,电表度数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房为自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有意继续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

  2、房屋租金支付时间:每一个月的    日前交付全月的租金。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房屋租金押金     元(押一付一)。

2、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房屋租赁保证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收视费、垃圾费等自用相关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并在合同到期时把所有费用付清不得有拖欠。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装修,在装修改造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自理,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2、乙方应配合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害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附属设施(灯具、水管、下水道、电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复,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间,安全问题(如攀爬楼梯窗户、被盗、煤气中毒、火灾、管理不善)等出现的各项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转租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毁的。

(2)在合同期间,甲方出租的房产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5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甲方已收取的押金不退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5天。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 %每天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押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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