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丹丹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佐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综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当事人名称变更,经办人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发布者:何丹丹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1019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532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儿不履行合同义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