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有被法院查封的风险吗?房地产开发商常常纠纷不断,作为普通购房者,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事实上,已经购买的商品房,在办理过户之前还是有被法院查封的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作为普通购房者,若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了房产,且对此没有过错,即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也不能查封、扣押、冻结。
如果不符合上上述条件,购买的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的,则可以向开发商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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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