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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发布者:黄卫健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1日|分类:消费权益 |1467人看过


文|黄卫健律师 

此前,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引发了全网的关注,这位女士此前在陕西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买下一台总价66万的奔驰汽车,然而,她连4s店大门都没有开出去发动机就发生了漏油。而4s店最终只给出了跟换发动机的承诺。

有人提出,车主可以提出“退一赔三”是否真的可以呢?

2014年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消费者被欺诈从“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何为“退一赔三”?与“退一赔十”又有何不同?具体来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何为欺诈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16条做出了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五条是这么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是这么规定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十三条是这么规定的: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消费者在遭遇商家类似欺诈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退一”即退还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的价款,赔三即赔偿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付的价款的三倍。且增加赔偿的部分不足500元的,以500计算。

那什么是退一赔十呢?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属于特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除食品安全领域以外的所有消费者权益纠纷,而《食品安全法》仅适用于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如果消费者主张其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仅仅是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对所销售的食品作虚假宣传,或者采取以次充好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这种情况虽然与食品有关,但不涉及食品安全,所以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只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条款,应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关于是选择“赔十”还是“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则根据消费者的情况来定。若食品的价格不高,食用后造成了自身较大的损失,选择三倍的损失赔偿则能争取更大的权益。(注意是损失的三倍,而不是价款的三倍)

回到此事件上来,关键是看4s店对汽车漏油是否知情,顾客可以通过查看所购车辆的PDI检查单,如果在交付前就有漏油的检测,则4s店则涉嫌欺诈,顾客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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