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孙志律师
纪孙志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2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成都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是佳缘还是大坑,请君三思!

发布者:纪孙志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25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个案子是我执业之初师父给办的。等我转到成都执业之后的几个月后,想起诉同样公司的自称上当受骗的咨询者找到了我,说通过网络搜索看到我办过同样的案子,想委托我。于是介绍给了我武汉的律师朋友。这类故事背景大抵就是这样的:到了27、28岁,没有适合的结婚对象,家里逼得急,不惜花大价钱,借助于网络红娘钓到一个金龟婿。结局就跟我这个案子一样了:


案件情况:

2019年12月21日,甲方金xx(女性)与乙方xx武汉分公司签订《xx佳缘VIP会员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自签约之日开始,至2020年12月20日结束,共计12月;合同的目的是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VIP服务来扩大其择偶范围和节省择偶时间,乙方向甲方提供红娘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线上服务、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包括和甲方一对一沟通、提供情感咨询与辅导、根据甲方个人档案制定征婚方案,对择偶要求进行精准定位、根据甲方择偶要求进行匹配筛选、安排不少于14位约见、提供专业约会沟通指导、形象设计和服装搭配指导等;服务费总计68,888元;乙方服务过程为,乙方依据甲方择偶标准与约见人选联系,并向约见人选介绍甲方的情况,如约见人选同意赴约,乙方将为双方安排约见事宜;甲方在完成约见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乙方反馈约见情况,以便更好的帮助乙方向甲方提供红娘服务;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不完全符合择偶要求中约定的标准,但甲方认可并完成约见的,将被视为乙方提供了一次约见服务;合同生效后,在合同的履行期间,非因法定情形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双方还就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金xx向xx武汉分公司支付了服务费68,888元。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3日,xx武汉分公司为金xx安排了两次约见。金xx认为xx武汉分公司安排的人选不符合其择偶要求,要求xx武汉分公司退款,双方协商未成,起诉到法院。我是金xx的代理律师。

判决结果:

xx武汉分公司与金xx签订的《xx佳缘VIP会员服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金xx主张公司介绍的人选不符合其征婚要求,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要求解除合同,现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已无解除必要。金xx要求xx武汉分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68,888元,但xx武汉分公司已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为金xx安排了2次见面,考虑到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该公司为金xx提供了除安排约见以外的大部分约定的合同义务,可酌情认定xx公司向金xx退还服务费60,000

律师提示

把自己的终生大事交给网络红娘,人家嘴里的成功确实有,但是不要寄希望于自己能匹配成功。知人知面不知心呢,还何况是来自各种背景和信息都可以虚构的网络世界。这种简单粗暴的相亲,相当于是把自己外在的可见的东西都拿出来给人比对,也比对人家的这些身外物。反复几次之后势必会emo的,尤其是女性,是有非常细腻的情感需求的。不如培养一些自己的业余爱好和参加一些有意义的社会活动等,在积极正向的场景里,碰到适合的人概率更高吧?




纪孙志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先整体再局部,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能够一针见血找出关键所在。擅长领域: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7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经济犯罪、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