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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遗嘱是否有效?

发布者:龚湛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 |158人看过举报


微信遗嘱是否有效?

今日,上海黄浦区法院的一则继承案件冲上各大网站热搜:被继承人去世前在家庭微信群用手机编辑发送的遗嘱被法院最终认定无效。具体案件信息为:赵某(化名)病重之际在家庭微信群留下以下内容:由于病重时日无多,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女儿小美(化名)一人继承。小美认为,母亲在微信群里所发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系合法有效的遗嘱。赵某的母亲(即小美外婆)则认为,微信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应属无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上海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赵某在微信群里留下的信息,虽然是从其微信账号发出,注明了姓名及年月日,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一种遗嘱形式,系无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有人就提出疑问了,遗嘱是通过赵某本人的微信账号发出的,也有签名和日期,这不就是自书遗嘱吗?为什么被认定为无效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需要弄清楚法律对自书遗嘱究竟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有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虽然“遗嘱”是通过赵某本人的微信账号发出,但无法证明是赵某本人发送,再者,即使是赵某本人发送,也没有赵某本人亲笔书写名字及日期,不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这份微信遗嘱是无效的。

实践中,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遗嘱内容是否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此之外,遗嘱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能自创遗嘱形式。《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只有6种: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每一种形式都详细规定了生效要件。日常生活中,为了防止遗嘱无效,一要切记:禁止在法定遗嘱形式外自创遗嘱形式,二要切记:一旦选定了遗嘱形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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