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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与医疗期

发布者:龚湛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2日|分类:医疗纠纷 |13382人看过


一、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

病假是劳动者因病情请假休息的时间,是生理概念。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是法律概念。

第二,长短不同。

病假长短应根据病情及医嘱来确定,而对于医疗期,法律有明确

规定,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第三,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劳动者请病假,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医疗

期内,用人单位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方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这里的法定条件是指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具体是指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程序不同。

病假系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管理的范畴,劳动者应遵循单位请病假

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如申请、提供医院诊断书等等。医疗期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其标准由法律规定,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医疗期如何确定

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

10年以上

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以上

5年以下

5年以上10年以下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5年以上20年以下

20年以上

医疗期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累计病休周期

6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5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30个月

三、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但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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