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龚湛|时间:2019年06月19日|8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原告孙某与被告孟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因孟某资金周转困难,自2017年12月起陆续向原告借款,金额总计132000元。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及利息,但期限届满后,被告拒不还款。
二、律师观点: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被告拒不还款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律师搜集准好欠条及其他相关证据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本金及利息,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三、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