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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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什么

作者:王爱萍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0次举报


一、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什么

1、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义务如下:

(1)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3)维修义务;

(4)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王爱萍律师,2001年毕业于西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执业于河北华伦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执业的同时,系秦皇岛某大学副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秦皇岛
  • 执业单位:河北华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320********0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