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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泽刑事控告业务部】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该去哪里报案?

发布者: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154人看过

真泽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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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可是现实中有很多时候被害人去报案却被公安拒之门外,当然被拒绝的原因有很多种。那么这个时候作为被害人的你应该怎么办?想要报案的话到底要找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呢?


今天,小编带大家重点了解刑事案件报案地域管辖


一、报案的含义及法律规定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在被他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后,时间就是一切,故被害人找准报案机关是非常关键的一步,那作为被害人该如何又快又准地找对报案机关?


下面笔者结合例子进行具体说明:


二、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包含犯罪行为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举个例子:王某晚上十点上完夜班下班后走在A区某街道回家的路上,一名男子骑电摩飞快地从王某身边抢走了其背包。此时,王某应当向S市A分局某派出所报案,因为A区某街道某条路上属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应归属于A区某派出所管辖,故被害人王某应当在此地报案。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适用居住地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2)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3)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再举个例子: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李某(男,32岁)居住在S市D区,因嗜赌成性欠下巨额赌债,李某又好吃懒做不愿去找工作赚钱还债,遂动了盗窃他人的财物来还赌债的念头。李某从S市A区某街道某小区偷走1万元现金和价值两万元的金器、B区某街道某小区偷走5000元现金、C区某街道某小区偷走1万元现金和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间,李某共盗窃价值五万元的财物。因李某属于流窜作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管辖区域分散,本案由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居住地S市D区管辖更为适宜,故被害人可以在李某的居住地S市D区报案。


三、刑事报案后的法律程序


  1. 报案的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2.报案≠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也就是说,报案并不等于立案,报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立案。故,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比如被害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轻信了诈骗分子发来的虚假链接被诈骗了5000元。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否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只要求提供一定的线索或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确实已经发生。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我们常说的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比如,湖南省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5000元,很多人在咨询律师后,觉得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就灰心丧气觉得报警没用,钱要不回来了,虽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也应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综上,在报案时被害人除了提供证明自己身份证件外,最好是能提供一定的线索或者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且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综上所述,笔者针对被害人去哪里报案、被害人如何报案、报案之后的立案要求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被害人是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天然的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作为刑事控告部门的成员,我们始终坚持为每一个当事人的每一份权益、为每一份公平正义而奋斗!用我们的行动,让刑事案件变得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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