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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白爱敏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2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许XX诉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XX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潘瑞独任审判,于2016年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许XX委托代理人白XX、姜X,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李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