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时间的认定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上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工作间隙的休息时间。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时间,也应认定为工作时间。
**裁判规则:** 法院在认定工作时间时,采取较为宽松的标准,只要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均可认定为工作时间。
## 二、工作场所的认定
工作场所包括用人单位的所有经营场所,以及劳动者因工作需要被派往的其他场所。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场所之间往返的途中,也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裁判规则:** 工作场所的认定以"与工作相关"为核心标准,不局限于固定办公地点。
## 三、工作原因的认定
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因工作受到的暴力伤害、因工作环境导致的职业病等。
**裁判规则:** 只要伤害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也不影响工伤认定。
## 四、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裁判规则:** "合理时间"允许适当弹性,"合理路线"不要求是最短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 五、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裁判规则:** 48 小时从初次诊断时间起算,连续抢救超过 48 小时死亡的,不视同工伤。
## 六、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得认定工伤。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主张上述情形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 七、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应在 30 日内申请,劳动者或近亲属可在 1 年内申请。
**裁判规则:** 超过 1 年申请期限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 八、举证责任分配
工伤认定程序中,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保部门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
## 九、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裁判规则:** 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否认的应举证。
## 十、工伤待遇标准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待遇。
**裁判规则:** 工伤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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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肖新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