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都事新闻报道,兴义市某小区的狗狗在误食小区里的油炸鸭子后,出现9只狗狗死亡的残忍事件。事故发生后,小区业主已经报警。
如果调查下来,确实有人故意将有毒的油炸鸭子投放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投放者可能会触犯《刑法》114条或者275条,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
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是指向公共饮用水源、食品或者公共场所、设施投放能够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上述几种物质的行为。这里的“毒害性”物质,是指能对人或者动物产生毒害的有毒物质,包括化学性毒物、生物性毒物和微生物类毒物等;
投放的必须是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必须有投放的行为。例如,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或者放于不特定多数人通行、生活的场所等等;
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具体危险犯)。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
识君刑辩团队认为:如果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小区内有毒油炸鸭子,是他人故意投放,结合已经产生了致使9条宠物狗食用后死亡的事故。加之,在公共场合投放有毒油炸食品,有导致他人(尤其是小朋友)误食的社会危险性,其行为已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极有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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