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但实际上,刑事案件应该是四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穿插的逮捕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
那么,当自己的亲属、朋友被采取刑事措施后,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是最好的?
其实,在开庭前委托律师都可以,律师在每个阶段都能充分发挥积极的案件办理作用。但要说最佳委托时间,应该是被刑事拘留的前三天。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一般在3至7天(案件复杂的需要30天)要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自从检察院实行“捕诉合一”后,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委托律师尤为重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逮捕阶段,律师通过会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后,结合在公安了解的部分案件事实,可与检察机关沟通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意见,并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不捕的结果(有三种情形不捕:无罪不捕、证据不足不捕、犯罪情节轻微不捕)。如能够争取证据不足不捕、犯罪情节轻微不捕,犯罪嫌疑人将被改变羁押方式、被取保出来;如因无罪不捕,案件到此就结束了。
所以,被逮捕前委托律师完全有可能将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做到不捕,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贵州识君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转载需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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