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周XX因与被上诉人雷XX、罗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汩罗市人民法院(2018)湘0681民初7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岳阳市汩罗市人民法院(2018)湘0681民初73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南省岳阳市汩罗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周XX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200元予以退回。
发布者:何益|时间:2020年07月22日|48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周XX因与被上诉人雷XX、罗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汩罗市人民法院(2018)湘0681民初7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