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原告及其二十几个工友组建建筑施工队伍,原告作为代表于2014年5月28日与被告一签订分包合同,建造汉阳汉城村汉城广场一区的部分主体工程。根据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合同以及被告一出具的工程面积证明书,原被告双方就工程面积以及价格都达成一致。原告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任务,被告经多次催讨,概不支付剩余款项。
该案件由于签署合同时,没有根据规定签署相对应合同,在立案初期,由于与管辖法院理解不同,在立案初期就碰到相当大的问题,出现管辖争议的现象。
该案件给本人最大的触动就是当事人在做类似包工的时候,要平时做好有心人,签署相关合同时,要将相关的工程量,单价等各方面都要明确规定,这样在后期追讨工程款的时候有保障,在施工期间注意保留平时施工的过程照片,这些在事后庭审的时候将起到很关键的证据。
现阶段工程分包现象很严重,很多工程都是多次分包,想要能追索开发商或者承建商需要直接证据证明其违法分包,否则在司法程序很难支持,这也是在追索工程款一个比较难的点。这个方面需要平时做好有心人,到时候追索工程款的时候就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