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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被开发商一房二卖了

发布者:薛志明|时间:2022年03月31日|256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疫情影响和国家一系列严格的调控政策,导致很多开发商的日子非常难过,资金链非常紧张,时不时就听到某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某某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继续建设,交房遥遥无期。市场形势不好,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就会促使开发商在房产开发过程中出现一系列违法违规操作。本文中结合自己亲办案例说一说开发商常见的一房二卖甚至三卖的常见套路。

案情简介

2016225,原告通过被告周某自被告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处购买某项目17号楼2单元202号房屋一处,签订了《认购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购房款40万元,被告为原告出具收据。现房屋已经具备备案条件,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原告办理房屋备案等相关手续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另经原告查明,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的房产17号楼2单元202号房屋已被第三人办理了房屋买卖备案手续。原告委托律师维权产生诉讼。

办案经过

本案中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私自将早在2016年就出售给原告的某房屋,二次出售给第三人并迅速办理了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开发商明知一房二卖会出现非常严重的违约后果面临双倍购房款的违约赔偿,还挺而走险,二次出售,最主要原因还是具大的利益诱惑,违约成本低。缓解自身资金压力,一套房产可以收两份钱。其次就是2016年至今房价几乎已经涨价翻番开发商即使违约赔偿后仍可获利。本人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又补充了完善了某些关键证据确定了基本的诉讼应对方案,主要有两点,第一确认2016年签订的认购协议为合法有效房屋买卖协议,第二原告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第三该房屋已经被出售给第三人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基本事实。在以上有利证据面前,被告主动要求和解,并在我方要求退还购房款40万元基础上主动赔付25万元作为违约赔偿。虽然我方诉讼主张为90万元,但是被告主动履行给付65万元。也最终获得原告认可该案最终调解结案,本案胜诉。

办案感悟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不断的调控政策,房子作为一种商品,更多的回归到居住的属性。房产市场遇冷逐步回归正轨。开发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房产销售困难,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就会诱发很多违约事件的发生。希望大家在购买房产时尽量购买大型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最好是五证齐全的现房,这样会避免很多购房时的误区和陷阱。出现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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