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胎儿尚未出生,父亲意外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胎儿尚未出生,父亲意外身亡,胎儿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扩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韩荣杰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310152928,电话:1899124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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