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荣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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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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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之,耕地使用权终于可以抵押啦!

发布者:韩荣杰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2日|分类:拆迁安置 |2539人看过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答:可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韩荣杰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310152928,电话:18991243363。

 擅长法律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工伤赔偿、公司治理、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债务纠纷、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具有证券投资分析师资格,资格证号S026011107043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

先后与苏泊尔、红双喜、剑南春、小天鹅、巴黎春天、长春一东、2068香辣虾、小竹签、拼多多等全国著名品牌建立合作关系,代理上述公司商标维权工作。

至今担任数十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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