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路路律师
张路路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6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佛山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甘X与吴XX、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张路路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2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甘X诉被告吴XX、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4月29日以本案纠纷已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甘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甘X负担。
张路路律师,2005年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广东科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科韵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620********99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