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白云区宅基地房赠与纠纷律师 起诉买家腾房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249人看过举报


广州宅基地证产权人能否直接起诉买家腾房?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不过也要按宅基地房的评估价值赔偿买家补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证的名字是儿子,父亲将房屋卖给买家,后儿子直接起诉买家返还房屋。最终法院判决买家返还房屋,儿子赔偿买家宅基地房评估价值68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补偿款的计算标准问题。考虑到本案并非直接处理梁买家与林某方、吕某生、林某保买卖涉案房屋的相关法律后果,而是林产权人在本案诉讼中以涉案房屋登记权利人的身份要求梁买家归还涉案房屋的经营管理权,故法院以涉案房屋的现价值进行计算补偿款。至于涉案房屋的评估方法问题,市场收益法主要体现为房屋的租金,市场租金是可以量化且标准是相对公允的,能全面反映宅基地房屋的市场价值,林产权人收回涉案房屋后,实际上导致的后果是梁买家无法再享有涉案房屋的收益权等经济利益,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法院采纳市场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认定林产权人应支付的补偿款为683455元合法合理,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87743

  • 昨日访问量

    350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