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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时为避税签订阴阳合同,如需补税谁承担?

2020-11-2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622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先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登记机关按照真实价格核算或者追缴税费,导致交易税费增加,对增加部分税费的负担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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