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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黄埔区离婚协议纠纷律师 房产过户争议律师

2020-11-1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422人看过举报


广州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怎么办?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起诉办理过户,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就可以单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对方配合。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在张某、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双方在离婚时可对上述房屋协商处理。张某、王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涉案房屋归张某所有,由其支付10万元给王某,在张某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王某将上述房屋的共有份额过户到张某名下。

关于张某请求王某将其共有份额过户的问题。涉案《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张某在十年内支付10万元给王某,王某将其共有份额过户到张某名下,现张某并未履行完毕协议书中约定的给付义务,其请求王某办理共有份额过户的条件并未成就,故对于张某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与王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离婚协议书》约定张某需在十年内付清10万元,因王某一直拒绝提供收款账户,现张某在约定给付款项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明确表示同意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至一审开庭时未到协议约定给付的期限,故双方可继续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盈彩路××街××房归张某所有,张某向王某支付94000元,王某在张某付清款项后,协助张某办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盈彩路××街××房共有份额过户给张某的手续。一审法院以张某并未履行完毕协议书中约定的给付义务,认定张某请求王某办理过户条件未成就,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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