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分手后能全部要回来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全部要回来,大额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款项可以要回来,如买房钱、买车的钱、以及大额的转账。小额的以联络感情表达爱意为目的的赠予不能要回来,如日常买电脑、手机、旅游等款项。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判的。
判决书节选:
王男为程女购买电脑、手机、冰箱、给零用、购买车险、到香港旅行购物给付的10000元,给程女父亲赡养费30000元的款项是王男为了与程女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作出的赠与,属于一般性赠与,程女可不予返还。第十项,程女否认有套现34414元,且王男亦无证据证明,故原审法院不予确认。
关于返还财物利息的计算问题。王男因与程女交往而赠与款项,并非民间借贷关系,主张返还款项的同时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于理不合,应从确定返还款项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