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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擅长公司相关案件律师 起诉股东足额出资咨询

2020-03-0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229人看过举报


广州股东自己未足额出资,还能起诉其他股东出资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股东自己出资情况与起诉其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无关联。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张某是否是本案适格主体,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某在起诉时是否足额缴纳了出资,与张某是否有权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玺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无关联。故作为碧某公司股东之一的张某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其次,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均约定全部注册资本须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内缴清,诉讼时效应从应缴期限届满之日(201669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张某的起诉仍在诉讼时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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