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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嫁女户口争议 宅基地分配收回纠纷律师

2020-03-02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428人看过举报


广州结婚后娘家收回宅基地,婆家又不分配宅基地怎么办?

咨询:

张律师电话: ,两年前,我嫁到婆婆家,一年后户口也随着迁了过来。可是,由于当时没有赶上分承包地,所以村里现在没有我的地。这两年中,娘家那边一直有我的承包地。只是最近,娘家那边要重街分承包地,要收回我的那份,而婆家这边短时间内又不能分给我,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可通过行政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各地政府的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对婚嫁女承包地的处理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妇女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土地承包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的决议、村规民约中,不得有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后,按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新居住地有地源的,应当解决其承包地。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相应的承包经营收益权应当得到保障;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如果男到女方落户的,同样适用于这个规定。

 

权利受害人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申请行政调解。如果行政不调解,那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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