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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房产过户纠纷律师 买卖合同解除后果咨询

2020-02-2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204人看过举报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了,中介费还要付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视中介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部分。如下面这个案件,签合同后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中介起诉支付全部中介费6万,法院最终只支持了1万。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为:争议中介服务费及利息应否支付。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6万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如买方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违约方须支付非违约方的咨询及中介费,即违约方需向经纪方支付本条约定的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全部咨询和中介服务费;如非违约方已向经纪方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则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返还已付的咨询及中服务费。现根据买卖双方就解除买卖合同关系所达成的调解内容审查来看,买卖双方确认,由余卖家向买方退回购房定金及补充协议购房差价共46.6万元,并向买方补偿因解除该案房产交易的购房差价损失和各项交易及诉讼费用(包含已付中介费4万元)等,结合法院对于买卖合同履行情况的事实查明,可以认定余卖家作为买卖合同的违约方,以向非违约方即买方返还已付的咨询及中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双方合意解除的条件。因此,余卖家主张其并非合同履行过程的中的违约方,显然与查明事实相悖,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据上述三方合同约定,余卖家作为违约方需向喜某公司支付本条约定的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全部咨询和中介服务费6万元,法院综合考量了买卖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客观事实,酌情确定余卖家支付1万元中介服务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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