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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民事诉讼律师

2020-02-1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331人看过举报


广州二审期间还能提供证据吗?

   咨询电话: (张静),张律师解答:如果是新证据就可以。

z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二审是可以重新提供新的证据的,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法庭经过调查后是可以允许当事人申请的证据的,但是提供的证据必须是二审开庭之前或者是开庭审理的时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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