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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伙开公司做生意想退出,钱拿不回来怎么办?

2016-12-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1126人看过举报

咨询::我之前和我的好兄弟开了一家物流公司,因为我不是很懂财务这块,所以公司的钱都是他在管,可是现在我们闹矛盾了,我也就想把公司的钱分了,我离开公司,可是我跟朋友说的时候,他说合同上写着我一分钱也拿不到,我不明白,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

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做为合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盈亏与共。这是《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法》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合伙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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