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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不满意可以起诉吗?

2016-11-2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491人看过举报

一、业主不履行物业合同义务要赔偿吗?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不交吗?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业主可以以人不在房内居住拒交管理费吗?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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