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有的书记员同意拍照甚至主动提醒律师拍照。有的书记员严厉禁止庭审笔录拍照,说案件审结才能申请调阅庭审笔录。有的书记员说不能拍照,但可以打印一份给你。本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什么情况都遇到过。由于法律规定的是“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造成实践中不同法院甚至不同工作人员对此法条的理解和处理方式都不一样,我们只能是遵守不同的规定,不给拍就不拍。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