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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190讲: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后,买家一直不腾房能起诉使用费吗?

2024-06-1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559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的判决书生效后,买家就应返还房屋。如其拒不返还,卖家有权起诉支付房屋使用费。至于使用费标准,按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布的房屋租金标准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判决无效后,买家不腾房也不起诉赔偿,卖家就起诉买家支付房屋使用费。法院审理后判决买家支付34万元使用费。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廖买家是否应支付案涉房屋使用费问题?涉案《宅基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廖买家无权占有案涉房屋,故其应向黄卖家支付相应的房屋占用费?

    关于廖买家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期间?首先,案涉《宅基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廖买家无权占有案涉房屋,本应从廖买家占有使用房屋时支付使用费;其次,案涉房屋于2022914日交还黄卖家,故使用费的截止日应为该日?

    关于案涉房屋使用费标准?首先,案涉房屋所在的某巷属广州市海珠区某社区,应参考该社区租金标准?其次,考虑到黄卖家、廖买家对于案涉合同无效存在同等过错,且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及利益衡平原则进行考量,酌定廖买家应向黄卖家支付使用费的50%? 经核定,2018年房屋使用费为66350.24,2019年房屋使用费为76905.96,2020年房屋使用费为76905.96,2021年房屋使用费为72382.08,2022年房屋使用费为51069.58元? 因此,廖买家应支付的房屋使用费数额为34361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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