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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合伙做生意争议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224人看过举报


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接过程中公司就倒闭了,余款还付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在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因为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公司倒闭,而是受让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无法经营,则剩余转让款仍要支付。如果转让方的义务还未全部履行的话,可减少部分转让款。如下面这个案件,马某受让付某的某美容门诊部的股权,谁知交接过程中就因为欠租金被出租人停水停电导致无法经营只能倒闭了。付某起诉马某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00万。法院审理后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因门诊部倒闭,马某仍有部分交接义务未完成,故酌情降低剩余转让款为50万元。

判决书节选:

    关于付某(转让人主张马某(受让人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00依据是否充分问题?首先,如前所述,马某在涉案《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并未提出无法变更主体的异议,反而是在付某多次要求其变更租赁合同主体以及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时予以推诿,付某要求马某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合理合法?其次,从涉案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看,在双方交接的过程中,由于马某202074日进驻拟转让项目经营场所,合同也并未明确约定交接的具体设备,也未进行书面清点及交接,导致在交接过程中出现马某方所称的手术仪器不见了等问题,付某也表示会找人处理?而在双方就交接以及涉案场地转租手续如何办理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出租方即对场地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导致马某方无法继续经营,并在719日即退出经营场所,因此在交接过程中各方均存在过错? 再次,根据公证书可以显示马某已将涉案场地的钥匙邮寄给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付某称不知晓场地内物品的具体情况显然与其此后仍向刘某林交租至20213月的说法存在矛盾? 上述物品显然已无法再继续交接给马某?综上,本院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双方在履约当中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马某还应向付某支付股权转让款50万元,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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