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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擅长行政诉讼案的,临时建筑是违建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10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403人看过举报


广州临时建筑属于违建吗?

张静律师解答:临时建筑若超出了使用期限,则属于违建。若没有规定使用期限或未超过使用期限,则不属于违建。如下面这个案件,某围墙属于临时建筑,但规划工程验收合格证记载:当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需要时应无条件配合拆除。规划局回复目前未有相关规划需要,最终法院认定围墙不属于违建。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告投诉的涉嫌违法建设的问题。对于东某苑小区原有的南面围墙。《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四)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记载,东某苑小区原有南面围墙为临时保留使用,当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需要时应无条件配合拆除。该围墙并无具体批准期限,被告也询问了规划部门目前暂未有相关城市规划需要,因此没有证据证明东某苑小区原告的南面围墙为违法建设。对于杨箕龙某协会在东某苑小区南面围墙后建设的围墙以及与之相连的假山水池。《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规划部门根据建设用地套图及现场查勘,认为上述建设位于集体土地且无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于原告认为上述建设属于违法建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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