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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资入股后未取得股东权利能退款吗?

2022-08-3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857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因原告出资后既未被登记为股东,也未取得任何实际股东权利,仅是加进了公司微信群,但无任何表决权,最终法院判决退还出资款,且不受协议约定2年不得退股的限制。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童原告请求被告公司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是否成立本院分析认定如下:童原告被告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约定童原告被告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出资款4万元,并取得被告公司2%股权。现童原告肖某支付上述款项,被告公司对于已经收取了童原告的出资款并无异议,童原告已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公司主张童原告虽未登记为股东但已实际取得股东身份,对此,被告公司表示童原告是基于股权转让取得股权,庭审中又陈述童原告是基于增资取得股权,前后陈述矛盾,且并无证据证实童原告实际支付的款项已登记为实缴公司增资。同时,本案中亦无证据证实童原告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参加股东大会、取得公司分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以其他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童原告虽在微信群聊中,但并无证据证实群聊参与人讨论事项为公司经营决策事宜,被告公司亦表示不会在群内讨论公司决策、发送经营数据等。故此,童原告未能取得被告公司股东资格,因被告公司的原因导致童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不应受到案涉合同关于两年后方可退股的限制。本院认定被告公司应当退回投资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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