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中,使用多年还能索赔缺少配件吗?

2022-08-0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672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委托代理人向国外购买设备,收货后没有提异议。2年后主张收货单上少了两个配件,要求代理人赔偿违约金。一审法院认为收货单上的确是少了两个配件,判决代理人赔偿40万。二审法院认为合同约定了7天的检验期,买家过了两年才提缺少配件,不予支持。且代理人称设备事实上不少配件,设备的使用人也从未提异议。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代理人不用赔偿。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第二个焦点问题,委托人隆某公司要求代理人农某公司减少货款的理据是否充分。首先,关于合同项下设备缺少订购3台“中文工作站软件(单机版)”、1台“带电子流量控制器EFC的脉冲火焰光度检测器”等重要配件问题。隆某公司在收货后负有验收义务,依据《代理进口协议》的约定“上述商品到货后七天内由隆某公司自行报验检查,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时,须在进口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到期前10天向农某公司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以便农某公司协助隆某公司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隆某公司承担。”而隆某公司并未在合同约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

其次,某兽医局的设备已于201519日经用户验收合格,涉及另一兽医局的设备于2016526日经用户验收货物完好符合招标要求,表明上述两接收单位并未对收回配件提出异议。隆某公司称在案涉两台气相色谱仪投入使用两年后,才发现缺少上述配件,而缺少上述配件仅通过对比配置清单即可以查明,隆某公司明显怠于履行验收义务。

再次,农某公司解释称其虽然合同上少订购上述配件,但实际发货给用户的设备并未缺少上述配件,且设备到货后已正常使用两年多,可以佐证设备未缺少配件。

最后,无论是否缺少配件,由于隆某公司亦在收货两年内出具的《承诺函》中进一步确认收货及货款金额,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本院对隆某公司要求扣减设备货款的主张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6313

  • 昨日访问量

    255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