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诉将去世父亲名下的宅基地证过户至自己名下告谁?
张静律师解答:告宅基地证的颁发机构,一般是区政府。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起诉镇政府,就被法院认定告错了被告,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原告钟某向法院提交的穗郊12字第Z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存根》、产权分割具结书、公证书等复印件可反映,钟某向江某镇政府申请要求将登记于其父亲钟父名下的宅基地使用证作变更登记,该登记行为应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继续行使该职权的行政机关办理。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即被告江某镇政府并非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具有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的法定职责,对原告钟某申请事项并无行政作为的法律依据。故原告钟某提起本次行政诉讼不具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